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现有政法编制77名,实有在职人员70人,退休26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7台,实有小车7台。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台,实有0台,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林业检察科、检务督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法警大队、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等15个工作部门。近年来,我院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单位预算收入3451.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792.31万元,经费拨款1167.3万元,其他收入1492.3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34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63万元;侦技大楼建设支出1792.31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度收入预算数为3451.94万元,决算数为2848.02万元;相差603.92万元,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没有完成,支出预算数为3451.94万元,决算数为2336.26万元。相差815.68万元,原因是侦技大楼建设主体工程未发生支出。估计在下年度才会产生支出。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5.71万元。支出233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16万元,项目支出93.09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50.17万元,上年度为62.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19.66%。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会议支出数为5.55万元,上年度为8.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34.13%。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数为10.24万元,上年度为6.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70.10%。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财政拨款收入2055.71万元、支出233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16万元、项目支出93.09万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说明。本年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13.98万元,其中包括办案费用131.61万元,宣传费24.32万元,宋福祥赔偿款19.01万元。统一应用软件维护费支出4.5万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38万元;抚恤金16.23万元。
6.被装购置费。本年度被装购置费100万元,实质上为基本建设支出,决算软件中本单位无允许的基建项目栏填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共5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11.0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69万元。
基本支出结转较大的原因一是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出,尚未支出,二是基建工程留用部分款项。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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