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检察院
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办案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现有政法编制77名,实有在职人员72人,退休26人。公车改革后,执法执勤车辆编制7台,实有小车7台。
1999年9月15日实行的中央政法补助专款;2007年10月11日实行的中央补助人民检察院办案专款
帮助地方提高中、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经费保障能力,促进人民检察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办案费属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办案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院把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办案费142万元全部用于了两反局办案,没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挤占办案费的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反贪局积极响应常德市委和常德市院关于“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认真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狠抓民生、民建、商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问题、尤其注重对涉及城建、民政、国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今年4月,对桃源县国土局拆迁事务所副所长傅华凤、桃源县漳江镇梅溪桥居委会干部何英文、何兴明、城投公司职员肖新4人虚报拆迁青苗款进行私分的贪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此类案件牵涉到基层群众,对此领域的有力打击可以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反腐力度的加强,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威信,也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真正为人民做实事。在办案中讲究办法,注重实效,注重以案带案,在办案过程中采取深挖案件,加大对窝串案的查处力度,2016年3月,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给我院移交了湖南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件线索,经过扎实的初查和办案人员的审讯,我局对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立挪用公款案件1件3人,行贿案件1件2人,受贿案件3件3人。
反渎局在省、市两级院的领导下,依法查办了刘军滥用职权案。在查办该案过程中,省院反渎局派员亲自督导,分析该案的特点,研究侦查思路,确定侦查方向,制定侦查方案,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省、市院领导的调度指挥下,我局整合侦查资源,上下一体作战,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局干警成立了一个审讯组和两个外围调查组,审讯组与外围调查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谋划侦查策略,协调办案力量,共同推进案件的办理。该案线头繁多,关系复杂,为收集固定证据,我局果断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以期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从而迅速突破案件。同时,我局还在收集非言词证据上下了一番功夫,调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通话记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通话分析,掌握犯罪嫌疑人与有关人员联系的情况,以便从侧面还原案件事实。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办案费从2014年起,一直维持在现水平,而我院2016年仅反贪反渎两个部门的办案费就超过了200万,建议上级设立经费增长机制和大要案补助。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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