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治论坛·2013征文
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 大力加强法治建设
内容提要:本文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中,对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建设有关论述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维护法制的权威尊严、强化执法的公信力度、法治德治的相辅相成等几方面作以浅显探讨。
关键词:贯彻十八大精神 加强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迅速掀起了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作为一名检察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对十八大精神有了进一步理解,尤其是对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建设有关论述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达42处之多。可见,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是多么的重视。这也就指明了在今后的
1本文参考文献为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实现依法治国。
那么,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加强法治建设的根基。
加强法治建设,不仅需要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产、生活环境,更需要的是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而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公民能否充分发挥其法治建设主体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把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守法,作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予以实施。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公民依法参与从事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国家经济和文化事业、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也才能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我国的法治建设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维护法制的权威尊严,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并列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要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尊严,首先要把法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有法可依。其次,要把法制宣传普及工作作为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每一个公民都达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目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必须平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第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随着普法、学法、考法、用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要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增强法律素质、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加强法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领头人的作用。第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强化执法的公信力度,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
政法机关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队伍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如果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甚至循私(情)枉法、执法犯法,那么,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还有什么可信赖的呢?“法令不信则吏民惑。”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一并深入开展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重点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加强政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必须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政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教育和督促政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模范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首先要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修养。要求每一名政法人员始终牢记宗旨观念,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修养,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度的责任意识,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其次要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养。政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形成正确履行职责所具备的牢固的思想基础和扎实的法律基础,从而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三,要提高执法者的执法能力。政法人员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积极钻研业务知识,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如果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必然导致执法能力落后低下、业务水平停滞不前。第四,执法者要自觉接受监督。政法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必须是由法律授权或明确规定的,而且要求不越权、不失职渎职、不违法。其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是否合法、合乎程序呢?这就需要对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因此,作为政法机关、政法人员,必须要自觉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监督之下,包括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等,实行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决不能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借口排斥监督。
四、法治德治的相辅相成,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都蕴含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总体精神和内容是一致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法律是道德基本内容的重要载体,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活动,使道德规范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予以确认,使其具有法的属性,并通过法的实施,使社会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另一方面,道德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对法律的不足具有弥补作用。通过道德的传播,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有助于培养法律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敦促其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同时,对社会关系中不适宜由法律调整的行为,以及暂时尚无法律规定的行为,以道德的标准予以评价和调整。因此,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在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确保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总之,加强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工程,需要不断实践和探索。我们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我国的法治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作者: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张红卫)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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