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3日下午,本院第三党支部以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为主题召开教育整顿学习支部会议,党员及所在支部的非党员同志全体参加。
会上,支部书记龚跃辉同志向大家总结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支部应注意事项,提出了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家应针对自查事项和要求,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六大顽瘴痼疾”作为自查重点。随后支部书记龚跃辉同志领学了禁止干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法规。
王海霞同志领学《近年来常德市查处违纪违法政法干警案件警示录》--充当“保护伞”,检察官变罪犯-樊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刘晶同志领学《桃源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郑惠中受贿案。
最后支部书记龚跃辉同志领学习近平同志《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求是》2019第7期)、《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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