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决定对王忠祥交通肇事案、刘以明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点半
二、地点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三、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5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亭婷
联系电话:0736-6620191
特此公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