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检察院召开“讲道德有品行”专题组织生活会
2016年9月28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围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三“讲道德有品行”,进行第三季度组织生活会。院新任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夏阳等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同志首先作了“讲道德有品行”主题发言暨上党课活动。雷检从解决“知”的问题,做明明白白的检察人;解决“行”的问题,做本色的检察人;解决“能”的问题,做实实在在的检察人等三个方面阐述了道德与品行的内涵与作用,共产党员应当具有的道德品行,如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讲道德有品行”的检察人。
随后,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支部书记张红卫同志讲解了湖南省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接着,每名党员就“讲道德有品行”专题作了认真发言,结合本职工作,各自畅谈了对“讲道德有品行”的认识以及开展“讲道德有品行”专题讨论的意义,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讲道德有品行”的具体措施,相互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夏阳不仅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和讨论发言,而且以党组书记的身份对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作出重要讲话。指出党建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工作要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好支部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民调工作,积极广泛宣传民调工作,宣传检察工作,全力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党员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得到增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动力加大,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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