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以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层层签订了《节假日廉洁自律承诺书》。
根据《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等有关规定,桃源县检察院按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三个层面,全面细化了节假日廉洁自律的责任内容。其中,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侧重于从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模范遵守廉洁纪律等三个方面进行承诺。一般干警主要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纪党规以及检察人员纪律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服从组织,廉洁从检;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等三个方面进行承诺。
通过进行节假日廉洁自律承诺,层层签订承诺书,督促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不正之风,杜绝“节日腐败”,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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