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5日在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立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6件79人(其中2007年15件16人),已侦查终结45件76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2件20人,移送起诉30件5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8件49人。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3人(其中2007年14件14人),侦查终结15件17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6人,移送起诉11件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件11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
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五年来,我们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优化侦查力量配备,加强侦查对策研究,积极开展侦查技能培训,始终坚持把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查办了一批在全县较有影响的案件。如县棉麻公司原经理艾文斌等7人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窝案;县黄石水库管理处水管所原所长张登干等10人贪污贿赂窝案;县一中原副校长陈才胜等4人贿赂窝案,以及县陬市林业管理站原站长杨成学滥用职权案;理公港镇林业站原站长李志明等6人玩忽职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窝案等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等等。我院反贪工作五年来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反渎职侵权工作去年全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三。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把规范侦查办案作为提高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措施。包括规范办案流程,有效减少执法办案中的随意性;落实高检院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中重要环节的监督;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防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违法情形的发生;开展对“撤案、不诉、无罪”案件的专项检查和对扣押、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有效解决利益驱动和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
开展犯罪预防,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办案,加强预防调查,注重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在查办县电力局、县石油公司、县粮食局、县小水电公司等企业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预防工作效果进一步增强。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
针对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首要任务,围绕“平安桃源”建设,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目前严峻的治安形势,我们与公安、法院一道,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杀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并按照高检院要求,继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了介入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健全了审查逮捕中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完善了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程序,保证了依法、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72人,提起公诉1908人(其中2007年批捕359人,起诉418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受理的刑事案件,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运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2006年以来,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宽缓的刑事政策,共不批捕60人,不起诉39人。
积极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化解社会矛盾。自2004年2月以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涉法涉检上访的清理、息诉工作,对涉检上访案件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等措施,逐件落实责任。同时,切实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和错案赔偿制度,运用检察职能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检信访的发生。2007年本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我们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诉讼监督工作呈现出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机制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的良好局面。
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按照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保障人权的要求,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案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五年来,共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份,侦查机关立案14 件19人。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不批准逮捕239人,不起诉64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或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29人,追诉25人。2007年1 月,我院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5名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案时,发现该案遗漏多名犯罪嫌疑人,于是我院立即组成专门班子与公安机关一道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共追诉包括主犯宋平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名,1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后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及时提出抗诉。如桃源县教育局向国忠等3人贪污案,县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市中院二审改判无罪,我院及时提起抗诉,2005年7月,省高院依法撤销市中院判决,维持了县法院一审有罪判决。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中,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不服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47件,立案审查3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28件,改判30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所检察按照监督到位不越位的原则,积极协助看守所完善在押人员监管制度,规范监管秩序。认真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清理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考察监外五种人567 人次,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52份,检察建议40 份,发续保提示函12份,办理监外五种人重新犯罪批捕案件13 件14 人,起诉13件 14人。
四、执法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年来,我院认真落实省、市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把执法工作置于人大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2003年以来,我院相继出台了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联系人大代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定。《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增强自觉接受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意识,完善和改进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和方法。五年来,坚持每年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15场次,认真办结人大交办控告申诉案件16件。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005年3月,我院正式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县人大常委会确认的7名人民监督员由本院正式颁发证书。并从颁证之日起对检察机关立案后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实行严格监督,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度。
强化对干警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在全市率先成立检务督察专门机构,围绕案件流程监管、个案督察、专项督察、执法质量和效果考评四大主题,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行为的全程监管。2003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干警廉洁自律卡”和“案件回访监督卡”。2006年起对所有办案干警全部建立执法档案,将干警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资料及时录入,与干警工作考核及晋级晋职挂钩。2004年以来,在全省检察机关年终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连续四年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检察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实现了“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的目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思想教育不断深入。五年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针对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包括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检”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和队伍教育整训、机关作风整顿等专项整改活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不断提高队伍思想素质。
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自2003年以来,我院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制度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完善了队伍管理、执法管理、机关管理等三大制度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干警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规范了抓队伍建设的领导和部门责任,规范了队伍纪律作风要求和队伍考核奖惩。通过制定《执法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执法责任体系,规范了办案程序和执法责任。通过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本院的来客接待、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和临时工管理等。这些制度的执行,有效地增强了干警的主人翁责任感,使整个机关运转有序,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了确保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近几年,我院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通过请专家授课、举办检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技能培训等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了一个比较好的学习氛围。同时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狠抓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司法警察的评选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目前全院45岁以下干部全部取得法律本科文凭。五年来,有26人次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业务比赛中获奖,有13人因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检察机关及其他单位选调。
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自2004年以来,我院开始启动“两房”建设,对原办公楼进行了整体改建,扩大办公办案用房1000多平方米,使我院“两房”建设基本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的要求。此后我院又先后建设了三级专线网、内部局域网、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基础设施,完成了对办案用车和办公桌椅、档案柜、机要传真等装备和办公设施的更新换代,检务保障有了新的重大改善。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步,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在每两年一次的全省基层院考评中,我院于2005年和2007年连续两次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强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些,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对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院建设、发展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们深知,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大,获取证据、突破案件、排除干扰的能力不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薄弱,既存在怕得罪人,不敢、不愿监督的问题,也存在业务素质不高,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三是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的思想素质与公正执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利益驱动、违法办案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办案力量紧缺,队伍结构出现断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差距较大;五是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虽然有了很大缓解,但是办案经费的缺口依然较大。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它为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今后五年的工作中,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桃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这一总体思路,2008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查办大要案件为重点,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深挖窝案串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办案效果;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强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规范证据收集和取证要求,切实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侦查办案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工作扎实有效地运用到办案过程中。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把握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的结合点,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打击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积极参加整治地下 “*********”等专项行动和平安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从宽与从严的关系,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持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结合,既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注重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重罪轻判、放纵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轻罚轻判、缓刑适用过多等执法违法问题。切实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活动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切实改变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不力的状况。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层面,提高监督水平,完善监督方式。认真学习和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重点监督《物权法》在诉讼环节的执行,维护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变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薄弱的现状。
四、以专业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为方向,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并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持素质兴检。进一步增强理论素养和法律素养,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始终带着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坚持科技强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坚持文化育检。积极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发展形式,结合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介典型、开展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五、以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人大意识,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机制,保障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通畅;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部署。认真搞好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新起点,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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